|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16-035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审核审批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16-12-1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近年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救急难”、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措施,严格资金发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救助政策进一步落实,救助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探索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
2014年我区被评为全省“救急难”试点单位,2015年又被评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山东省共确定7个全国试点,我区是济宁市所有县市区中,唯一一个被列为全省、全国“救急难”试点的。去年10月,在江西赣州召开的全国“救急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区代表山东省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今年5月,在湖南长沙召开的全国“救急难”培训工作会议上,我区代表济宁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工作经验先后被《中国社会报》《大众日报》《当代社会》《济宁日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推广。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建立了“救急难”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镇街全部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悬挂“救急难”标识,437个村居全部建立救助服务站,实行镇长(主任)负责制。二是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救助限额由5000元提高至10000元,由每年救助一次增加到两次。三是进一步简化程序。对遭受突发性灾难急需救助的,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直接办理,事后补办手续;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且无力自救的,启动“绿色通道”,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或生活物资。四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所有村(居)都确定了信息员,对急难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快速实施救助。今年以来,全区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849户,发放救助金489.74万元。
二、民政社会救助网络进一步健全
(一)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救助。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1436户2900人,农村低保5483户11484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35元,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299.8万元。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多次开展了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活动,今年以来共注销低保719户1028人,调整271户减少254人,新增587户1345人,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深入落实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制度。区政府连续5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出台了《兖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实施细则》,取消了救助病种限制,最高救助比例达80%,最高救助资金限额为10万元,标准、限额均为济宁市最高。今年以来救助228人,发放334.4万元,人均救助1.4万元(预计全年救助850余人,约发放救助金1200余万元)。
(四)积极开展困难学生救助。按照本科新生每人5000元、专科新生每人3000元、在校生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对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实施救助;慈善“朝阳助学”工程按照每人4000元的标准,对低保边缘家庭应届本科新生实施救助。8月底举行了“精准扶贫朝阳助学”暨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金发放仪式,共救助困难家庭大学生335人,发放救助金78.1万元。
(五)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为3130名低保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446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发放653.23万元。二是落实福利津贴发放制度。目前,全区共有机构供养孤儿9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29人,每人每月720元;城镇“三无”人员23人,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困境儿童148人,每人每月300元;收养残疾儿童家庭1户,每月补贴300元。全年共发放各类福利津贴113.56万元。
(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9月份启动全区“慈心一日捐”活动,截至目前,共募集善款184万元,设立惠民医疗慈善冠名基金5000万元。“情暖万家”救助活动中,市区两级慈善列支款物68.5万元,救助困难教职工及中小学生300余人,救助困难群众1660余户。
三、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不断夯实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健全“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目前入住社会养老人数114人,其中失能老人27人。加快推进农村幸福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公寓建设,目前,全区共建成农村幸福院70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处,老年公寓5处。
二是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318人,其中集中供养633人。集中、分散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4600元,今年以来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700.59万元。推进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计划在新驿、大安、新兖和颜店镇建设4处中心敬老院。目前,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
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区共有2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目前,我区共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420人,今年以来支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30万元,服务4000余人次。
四、发挥合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一)大力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区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组织实施了“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扶老”、“物质救助”等一系列慈善救助项目,先后投入慈善资金7500余万元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800万元定向用于各地灾区救助,投入824.16余万元用于组织实施慈善品牌救助,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0976户、应届大学新生1000余名、大病患者260名,对社会福利中心、各镇街敬老院、特殊学校等12处福利机构进行了资助。
(二)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建设年”、“四服务四促进”、“真诚奉献服务群众公益活动”等系列活动。目前,全区下辖183个社会组织,其中公益类社会组织30个。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积极参与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困难帮扶等一系列救助活动,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00余人,支出救助金14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去年,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同林来兖调研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时,对我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五、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救助舆论氛围
先后印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15万份、宣传单5000余份,通过街头宣传、进村入户等形式,在全区广泛下发。积极利用现代传播媒介,开通了兖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志愿者官方微博等,创建了社会救助微信群,做到了信息随时发布,活动及时上传。大密度、多形式、活泼新颖的宣传工作,使社会救助工作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