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
| 成文日期 | 2018-10-2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180826370800011520号举报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0-23
15:24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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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0826370800011520号举报的答复
12369环境投诉中心:
接到此举报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排查,情况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对兴隆庄街道工业园内相关企业进行了排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明升新材料、鑫透明塑料制品、恒源化工、利宝源包装等公司均正常生产,其中涉及异味产生的企业均采取了有效防治设施,各公司厂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信访人着重提出的恒源化工有限公司8000t/a液体硫酸铝生产项目和年产8000吨阳离子分散松香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使用一台天然气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在厂区及车间内未发现异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日常检查和夜间暗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刘闵德进行联系时,其所留电话(13540472125)显示为四川成都号码,拨打时无人接听,无法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并回复调查处理结果。
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