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18-08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信访案件调查处理
成文日期 2018-10-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180826370800011520号举报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10-23 15:24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兖州区环保局关于180826370800011520号举报的答复

12369环境投诉中心:

接到此举报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排查,情况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对兴隆庄街道工业园内相关企业进行了排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明升新材料、鑫透明塑料制品、恒源化工、利宝源包装等公司均正常生产,其中涉及异味产生的企业均采取了有效防治设施,各公司厂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信访人着重提出的恒源化工有限公司8000t/a液体硫酸铝生产项目和年产8000吨阳离子分散松香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使用一台天然气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在厂区及车间内未发现异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日常检查和夜间暗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刘闵德进行联系时,其所留电话(13540472125)显示为四川成都号码,拨打时无人接听,无法向其了解具体情况并回复调查处理结果。

 

          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