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9-145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部门财政预算 |
| 成文日期 | 2019-02-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党史研究中心(济宁市兖州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兖州历史和兖州地方史志研究专门机构,为区委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兖州的实践。跟踪研究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程及其在兖州的具体体现。及时记载、总结、研究区委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负责中国共产党兖州历史研究工作。开展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研究,深化党的理论和党史资政研究,编写出版党史正本、大事记、编年史、专门史、专题史和文献等基本著作,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兖州高质量发展和区委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三)负责兖州区地方史志研究工作。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规划、组织、协调兖州区地方史志编纂出版工作,客观记载兖州区情,系统积累、保存地方史志文献,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四)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和开发利用中国共产党兖州历史、兖州区地方史志、兖州区情重要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党史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
(五)组织开展党史史志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党史史志知识,宣传党的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讲好中国共产党兖州故事。协助做好涉党史意识形态舆情研判,开展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参与审核涉及兖州党史史志重大题材图书、文章、展览、影视作品以及新建党史馆、方志馆的立项和内容等。
(七)协助做好全区党史遗址和史志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兖州党史史志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纪念活动。
(八)指导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党史史志工作。
(九)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党史研究中心(济宁市兖州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党史研究中心(济宁市兖州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预算。
纳入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无
2、无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表2. 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2019年收入预算表
表4. 2019年支出预算表
表5. 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 2019年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 2019年预算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表
附件下载:
2019党史(史志)预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为12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或补助收入126.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为12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5万元,项目支出18.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2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拨款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75万元,比上年减少10 %,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26.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08.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8年的是一致的,都是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1家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年 10月 31日,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单位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及所属预算单位均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六)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有关情况
2019年,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支出126.75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区分: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26,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