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文件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政发〔2019〕15号),我局起草了《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草案)》,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1月27日之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B区509室,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zajj@ji.shandong.cn。
一、出台《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应急管理是我国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构建应急管理体系主要解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谁来做、做什么、依据什么做、利用什么资源做、依靠什么力量做等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2021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强调,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省应急管理厅明确了各级要编制“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与“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等三项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将《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3月,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参加编制工作的人员坚持边学习、边编写、边完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吃透精神,领会要义,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在摸清现状、掌握需求的基础上,于2021年8月份完成《规划》初稿。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意见建议,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10月,通过兖州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10月27日-11月27日,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2021年12月,书面征求了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意见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均反馈“无意见”,并与《济宁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草案)》《济宁市兖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进行了衔接。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5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建设成效。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科技支撑能力、“素质固安”工程等方面系统总结了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主要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三)总体思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主要是围绕“建体系、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深入谋划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围绕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科教文法支撑和人才保障体系、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升应急管理综合保障能力、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五)重点项目。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升级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实施智慧监管、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家队伍建设行动、深化“素质固安”工程、推进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建设7个重点项目。
(六)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投入机制、重视舆论引导、加强评估考核等方面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印发及施行
本《规划》按有关程序印发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