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草案)》于2021年2月25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同时书面征求了区直各部门的意见。截止到3月25日,共收集意见建议0条,有效意见 0条,采纳意见0条。区司法局对《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草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