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3128401000/2022-058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2-10-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卫健局】兖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村居卫生室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2-10-18 17:53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尊敬的**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居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您们在议案中提到“村卫生室作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网底,为基层群众提供着最 方便、快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近年来,村级卫生组织的卫生服务功能有所弱化,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一是村卫生室布局不够合理,缺少统一规划,群众就医不方便。并且房屋破旧、医疗用房面积狭小,基本医疗设备陈旧、不足。 二是乡医诊疗技术水平较低,医疗服务不规范,容易出现医疗事故,医疗风险无保障。三是药品保管松散。过期、失效的药品不能及时处理,药品储存环境和保管条件差,少数乡医不从卫生院统一进药,而从非正规渠道购药,威胁着群众用药安全。四是大部分乡医没有养老保险,乡医处于自生自养状态,严重影响了乡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急待加强”,并提出了具体建议,议案内容已知晓,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村卫生室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筑牢村级服务网底,是深入贯彻“以基层为重点”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基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实现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逐步建立“以人为本”的县域整合型服务体系,构建“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分级诊疗格局的重要一环,在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守护基层居民健康、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区卫健局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提升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调整村卫生室设置,实施村卫生室分类管理。根据《山东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标准》,推进村卫生室公有化,采取“公建公有”方式,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2.5公里、覆盖2000—4000农村服务人口的标准规划设置中心村卫生室;结合乡村振兴整体规划进一步缩减普通村卫生室数量,鼓励普通村卫生室向中心村卫生室归整,因乡村医生退出、流失等原因造成的服务空白村,通过新建中心村卫生室就近提供医疗服务、设置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医疗服务点等方式解决,逐步形成以中心村卫生室为主体、普通村卫生室和村级医疗服务点为补充的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

二、强化村卫生室设备设施配置。在《山东省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置标准》(鲁卫规财发〔2008〕8号)的基础上,村卫生室普遍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设备以及康复理疗设备,中心村卫生室配备血液分析仪、除颤仪、心电图机(具备远程诊断功能)等设备,有条件的可按照 《山东村卫生室省级示范标准基本设备目录》(鲁卫基层字 〔2019〕3号)配备壁挂式全科诊断仪等设备。

三、持续规范村卫生室管理。按照省、市、区三级示范村卫生室标准,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强化村卫生室人员配备和业务培训,逐步达到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占比50%以上;统一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开展村卫生室业务绩效评价,与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挂钩,奖优罚劣;强化村卫生室运行和保障机制,实行老年乡村医生退休生活补助,鼓励支持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较高档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