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备案
1.办理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2.受理条件:申请人材料齐全,现场即办。
3.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手印);(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者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营者授权委托书(签字+手印);(3)企业分公司:总公司出具刻章介绍信(盖总公司公章)其他参考第1项,准备材料。以上(1)、(2)项 (企业法人、个体户经营者)本人前来需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即可;(4)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手印)、刻章介绍信(发证机关开具);(5)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手印);(6)印章丢失:登报声明(市级以上)印章丢失,印章名称、印章备案码号一并登报(印章备案码号可在所属区域刻章备案窗口查询);然后携带报纸(须登报7日后办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办理。(法人本人办理);(7)企业单位名称变更( 变更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手印)、企业工商变更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打印),变更名称前所有备案旧章上交。
4.受理窗口: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治安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5.办理时限:2小时办结
联系电话:18615921508
普通护照签发
1.签发条件
(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2)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①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②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③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④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⑤国家移民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3)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4)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普通护照签发程序
受理—审查—上报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其他情形补充材料
办理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7—3446095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
1.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情形
(1)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2)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3)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通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4)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签发程序
受理—审查—上报
(1)填写并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2)经省厅照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出入境专用电子照;
(3)申请人身份证明。交验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须有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声明。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证明。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上述身份证明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申请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金融系统、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人员等)的,须由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证件的证明;
(5)面见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公民,须有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声明。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6)已经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7)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出入境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7—3446095
外来人员用手机办理居住登记
1.微信搜公众号“济宁微警务”;
2.登录微警务;
3.手机验证码登录;
4.居住证业务;
5.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
6.录入真实有效信息。
办理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户籍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7—3446092。
因受疫情影响,山东省内常住人口(父、母为山东户口的)不能回户籍地派出所为孩子申报户口的,为新生儿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1.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即可,不必回户籍地;
2.携带双方户口本、新生儿父亲、母亲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3.如有一方无法到达现场办理,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方办理。
办理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户籍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7—3446090
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办事指南
1.在我区暂住的外地居民申领身份证,可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申请
2.居住地派出所采集申请人制证信息,提交到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
3.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传至制证单位
4.制证单位制作完成后按程序转交受理地派出所
办理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户籍管理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37—344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