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一口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22-05-04 16:19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1、失业登记

一、受理条件

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1.“劳动年龄内”是指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内;2.“有就业需求”依据个人申请;3.“处于无业状态”依据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记录。)

二、申请材料

(一)网上办理:

无需申请材料。

(二)现场办理: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办事流程

(一)网上办理:

进入“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我的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点击菜单栏“电子社保卡”—点击“卡面服务”—查看“全国服务”—点击“失业登记”,依提示完成相应操作。

(二)现场办理:

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现场办理。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现场受理,即时办结;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打包“一件事”,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无需办理失业登记,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帮办代办。

四、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链接:“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址: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地点: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本人户籍地、常住地镇街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五、咨询电话

联系科室: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537—3413037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事项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受理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三、办理依据

1.《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在济宁市兖州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提供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失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设区的市规定的认定办法所需材料;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七、办事流程

1、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去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认定。

2、工作人员查看人员材料,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八、办理地点

兖州区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九、咨询电话

联系科室:就业服务科

咨询电话:0537—3413791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济宁市行政区划内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当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一)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银行卡复印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4.《济宁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程序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经办机构即时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联系科室:就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7—3413791

4、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流程

1.单位签约邀请。具备网签资格的用人单位查询拟录用毕业生,向其发送签约邀请。

(1)单位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欢迎登录”页面。

(2)选择“单位登录”,按照意向签约毕业生的毕业年度。

(3)按照提示输入单位名称或社会信用代码、密码等信息,登录单位账号。如尚未注册,则需点击右下角“立即注册”按钮注册账号。注册时,需上传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材料。注册成功后,电话联系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同级人社局审核(联系电话:0537-3437489)。

(4)进入到单位用户中心后,选择“签约中心”栏目的“签约邀请”,输入毕业年度、姓名、身份证号和学校名称4个必填条件查询学生信息后,点击“发送签约邀请”,等待或联系学生应约。

2.学生网签应约。符合签约条件的毕业生收到签约邀请,在有效期内同意应约,则网上生成电子协议书。

(1)学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欢迎登录”页面。

(2)选择“学生登录”,按照毕业年度不同进入系统。

(3)按照提示输入密码等信息,登录个人账号。如尚未注册,则需点击右下角“立即注册”按钮注册账号。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成功即可直接登录;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经生源地人社部门或就业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方可登录。

(4)进入到学生用户中心后,选择“就业信息维护”栏目的“签约中心”,找到单位发来的签约邀请点击“应约”,网上签约即完成。

5、兖州籍全日制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查询流程

1、查询方法

学生使用微信关注“兖州人社”或“兖州就业”公共号,录入相关信息自行查询即可。

2、办公地点

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E区。

3、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4、联系电话

联系科室: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7—3437489

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一、服务内容

免费为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服务事项包括: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等服务。

二、适用对象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申请材料

根据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材料附件。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

1、网页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首页,点击一网通办,搜索需要办理的业务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动人员材料收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查)阅等,点击进入办理。

2、进入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个人办理需点击“个人登录”输入对应的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密码根据右侧填写对应的验证码以完成登录,点击“档案服务”,根据本人需要选择办理事项。

3、单位办理点击“法人登录”,输入办理单位手机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点击提交,进入页面后点击“档案管理”,进入档案管理功能页面后点击“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按钮,进入功能页后系统会自动查询企业信息并回填至对应输入框,点击提交完成。

(二)现场办理:

1.办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保卡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保卡

3.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相关材料

4.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机构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五、办理地点

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六、咨询渠道

联系科室:人事代理科

联系电话:0537—3488858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

一、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范围

兖州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办理条件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参保登记、缴费。

三、办理程序

在规定的集中征缴期内,全区缴费基准模式为扫描二维码进行“非接触式”网上缴费,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缴费、银行缴费全面应用,办税服务厅缴费兜底,最大程度便利缴费人。其中,银行缴费包括邮储银行扫码缴费、柜面缴费;农商银行柜面缴费、手机银行APP等。

特别推荐:“山东税务”支付宝缴费、 “山东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四、缴费政策

(1)缴费年限。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即2010年10月)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不给予缴费补贴。

(2)个人缴费档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现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区政府依据国家、省、市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咨询单位: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各镇街人社所

联系电话:0537—340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