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12 15:3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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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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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8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1〕7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好文物资源在推动文化赋能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了《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中心2011房间(邮政编码:272100)。电话:0537-349716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zwgxj@ji.shandong.cn

(三)右侧【我要发表意见】线上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