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488XZZFJ/2022-043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成文日期 2022-07-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行政执法局】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增加公共停车位并引入市场化运营管理的提案)
发布日期: 2022-07-25 17:48 信息来源:兖州区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张X、王X、袁X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停车位并引入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所提出的关于增加公共停车位并引入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建议,也是我们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者所关注的。近年来,我区为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道路交通压力大的问题,结合城市拆违和重点工程已建设了高铁站地下地上停车场、韦园停车场、大禹公园停车场、兴隆桥停车场、滋阳路宋村附近停车场、九州路人民银行西侧停车场、贵和花园西侧停车场,老永安工商所口袋绿地停车场、九州大桥停车场等,新增停车位2000多个,有效缓解了城区的道路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下一步工作计划中,将结合拆违、绿化等工程,适时启动建设增加新的公共停车场。

关于停车位的管理问题。2020年2月,济宁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城区公共停车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行业行政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编制和用地保障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设置、撤除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对公共停车场出入口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区域、场地、时段、车型等因素制定公共停车场差别化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为。财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我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好具体工作,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

一座城市的建设、发展与治理水平,关乎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一切从人的感受和体验出发,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准,切实改善城市环境,才能让城市生活更有温度、更加美好。

为此,我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因地制宜、差别供给;需求调节、价格引导;信息驱动、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行业行政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行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设、管理、运行模式。 一是新建应建尽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将配建停车场纳入建设项目整体设计,并按照规划要求划定公共停车位。二是空闲挖潜插建。现有政府储备土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场所闲置的,可以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方便人民群众。三是引导社会投建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停车场。四是搭建智能平台实现管理智慧化。利用现有数字化智慧化大数据平台增加建设统一的城市停车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服务系统智能板块。推广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持续更新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开发利用手机智能停车APP,实时公布停车场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泊位数量等情况。

通过以上措施加强我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公共停车场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高质量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