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22-08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论证 |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于2022年7月6日在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1911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对区市场监管局代区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进行研究讨论。
参加论证会的有:起草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局,区司法局。
专家组成员为:
杨 凯,区市场监管局
宋庆军,区市场监管局
邵桂圆,区市场监管局
冯建平,区市场监管局
漆安鲁,山东九州匡正律师事务所
李文章,山东众睦律师事务所
孔甜甜,区司法局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区住建局关于草案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会签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草案内容,针对草案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专家组成员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就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对起草单位进行了询问。经专家组(共7人,一致同意)举手表决授权,起草单位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归纳形成专家论证报告,由签到簿中的签字代替报告中的签字,具体内容如下:
一、草案主要内容纲要
《意见》以济宁市政府2021年12月19日印发的《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为主要内容,共9部分,明确了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现就我区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任务、主要措施等内容。
二、专家组主要修改意见建议
1、《意见》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品牌建设共建共享的要求,符合兖州区实际,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度。
2、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兖州区政府官方网站以及“今兖州”APP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及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各部门均无意见。
3、《意见》符合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兖州区实际,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相一致,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存在冲突,规定的程序互相衔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制度措施必要、适当,有关措施切实可行。
三、专家组结论性意见
《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标准合理,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可操作性。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