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2-08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论证 |
| 成文日期 | 2022-08-2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兖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兖州区司法局于2022 年8 月 26 日在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19楼司法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 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对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代政府起草的《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草案)》进行研究讨论。
参加论证会的有:起草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司法局。
专 家 组 成 员 为 :
赵 敏,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行业领域专家)
齐 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行业领域专家)
金 燕,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行业领域专家)
朱 琳,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行业领域专家)
李 峰,华安御桥律所主任(法律领域专家)
丁忠杰,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领域专家)
孔甜甜,区司法局(法律领域专家)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草案》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会签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草案内容,针对《草案》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针对社会公众、会签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展开了细致的、针对性的讨论。专家组成员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就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对起草单位进行了询问。经专家组(共 7 人,一致同意)举手表决授权,起草单位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归纳形成专家论证报告如下:
一、草案主要内容纲要
《实施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保障三部分内容。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与全区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机制,体育领域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果,全区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面完善,竞技体育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产业在发展上取得突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全区全面发展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一是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五个兖州”建设方面。二是在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增强体育综合实力方面。三是在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高经济发展贡献率方面。四是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方面。
(三)政策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加快体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四是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五是加强体育政策规划制定等工作。六是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二、专家组主要修改意见建议
1、赵 敏 无意见
2、齐 飞 无意见
3、金 燕 无意见
4、朱 琳 无意见
5、李 峰 无意见
6、孔甜甜 无意见
7、丁忠杰
①建议将草案第一段修改为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济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兖州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②建议将草案中总体要求的发展目标数据改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乡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设施完好率达到98%;
③建议将主要任务中(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五个兖州”建设。4.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的到2025年,全区有条件的村居全部建成体育总会改为到2025年,全区50%的村居全部建成体育总会;
④建议将主要任务中(二)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增强体育综合实力。2.构建科学合理的训练体系中的到2025年,争取把现有场馆设施建设成为一流的“训、科、医、教、服”一体化训练基地修改为到2025年,争取把现有场馆设施建设成为一流的“训练、科学、医疗、教育、服务”一体化训练基地。
⑤建议将三、政策保障中的(四)推进体育领域法制和行业作风建设改为深入开展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强体育部门党建和运动员、教练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运动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礼仪修养。各类体育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企业规范经营。
三、专家组结论性意见
《济宁市兖州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草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标准合理,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可操作性。
济宁市兖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