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46529H/2023-05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查阅场所 |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图书馆概况
济宁市兖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于2010年10月建成启用,主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该查阅点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查阅服务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工作,目前设有政务信息查询处、外借部、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尼山书院、采编室、古籍室等服务区域,全年实行免费开放;馆内采用适合总分馆制体系建设的Interlib借阅系统,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图书杀菌机、自助办证机、自助借还机、电子书阅读机等服务设施设备,方便市民查阅政府信息。该查阅点坚持读者服务至上的宗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热情接待查阅读者,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兖州区图书馆多年被山东省文化厅授予“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山东省“最受读者喜爱的图书馆”、济宁市十佳窗口单位等,多次荣获济宁市读书朗诵大赛活动优秀组织奖、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二、济宁市兖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区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查阅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可在本单位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查阅人登记后,可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自行检索查阅;自行检索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帮助检索。
(三)查阅人阅览纸质文本时,应保持文件的洁净、完整,禁止在文件上划线、涂改、注字、折页或剪裁。
(四)查阅人可自行抄录政府信息,由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五)查阅人查阅政府信息一律免费。打印、复印、代查邮寄等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城镇、农村的特困人员(需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六)查阅人所查阅的政府信息内容由制文机关负责解释,本单位不负责解释。
三、济宁市兖州区图书馆联系地址
图书馆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周一上午闭馆);地址:兖州区建设东路5号 联系电话:0537-3413681 微信公众号:兖州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