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33R/2023-021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成文日期 2023-05-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2023年兖州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5-19 08:24 信息来源: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1、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范围:根据中央、省规定,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13个品目。                          

3、补贴标准:山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2021年起,我省对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2021年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4、申请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按以下流程操作。

(1)发布实施规定。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3)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购机税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农补卡(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一张自主向区农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原则上对所有补贴机具购置都要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企业留存结算凭据不少于6年。购机价格在两万元以上的要一并将结算凭据和税控发票图片,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4)审验公示信息。区农机服务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有关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区农机服务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补贴申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镇街公示栏中公开公示信息。

(5)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区农机服务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申请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购机税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农补卡(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一张。

咨询电话:0537-3656799。

受理单位: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全年实施。

联系方式:0537-365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