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56746529H/2023-043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2022年政策评估
成文日期 2023-06-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6-19 15:19 信息来源: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东省、济宁市有关指示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队伍建设,提升文物安全管理能力,提高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水平,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2月19日印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兖政办字〔2022〕31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做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总体目标: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机构队伍更加优化,文博展陈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三是主要任务:包括夯实文物工作基础、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队伍建设、探索文物资源活化利用途径、实施文物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提升文保和执法队伍素质、激发文博单位创新活力;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护投入、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执法督查。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后,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网站等新闻媒介做好政策解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采取行动,严格跟踪督导贯彻落实情况。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为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整体规划,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更加规范、专业。实施期间没有收到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没有诱发任何不稳定因素,施行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