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494384349Y/2023-04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鼓楼街道 | 组配分类 | 镇街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鼓楼街道办事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发布日期:
2023-07-12
11:30
信息来源:兖州区鼓楼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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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未涉及领域事项说明
(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街道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应由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公开。
(二)义务教育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三)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街道辖区均为城市社区,不涉及农村危房改造事项,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四)生态环境领域:街道没有生态环保审批和监测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五)保障性住房领域:街道没有保障性住房审批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七)市政服务领域:街道没有相关业务和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八)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按照法律规定,街道没有相关执法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九)卫生健康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税收管理领域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一)涉农补贴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三)旅游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四)统计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五)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六)广播电视领域:街道没有相关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十七)交通运输领域:街道没有相关业务和权限,应由区以上主管部门进行公开。
(一)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