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25 14: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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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根据《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司法局起草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中心1811房间,电话:0537—3413076。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zbasck@163.com。

(三)右侧【我要发表意见】线上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