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3128401000/2024-00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2023年政策评估 |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3
14:36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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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东省、济宁市有关指示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发展,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7月3日印发《规划》。
《规划》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统筹做好中医药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总体目标:聚力建设中医药强区,以中医药重点项目为引领,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六大工程”,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力求全区中医药医疗、科研、人才、产业、文化等领域进入全市“第一方阵”;三是主要任务:强力推进区中医医院高标准运营、构建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中医药科技水平创新工程、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工程、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程、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创新;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与宣传,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强化规划执行的全过程监控,科学制定评估方案,注重任务和项目的总结评估。
《规划》正式印发后,区卫生健康局通过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采取行动,严格跟踪督导贯彻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为全区中医药发展工作提供了整体规划,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全区中医药工作更加规范、专业。实施期间没有收到相关部门或个人的投诉,没有诱发任何不稳定因素,实施情况良好。
经调研论证,《规划》制定对健康兖州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为使政策更加完善并切实可行,在后期执行过程中,一是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广泛进行宣传推送,提高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二是持续向各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建议,适时完善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补充出台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以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