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2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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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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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果反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推进全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规范开展,区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代拟了《济宁市兖州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南楼714房间(邮政编码:272100),电话:0537—3436557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meiban@163.com
(三)右侧【我要发表意见】线上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2月和2024年3月,省、市相继颁布了《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属地镇街、煤矿企业及搬迁村等地企各方的责任,对压煤村庄搬迁项目审批程序有较大调整,对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推进搬迁工作规范开展,区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代拟了《济宁市兖州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0号)、《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济政发〔2024〕5 号)。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平等协商,政府主导、程序公开,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压煤村庄搬迁相关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有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任务目标和7个方面工作内容。
任务目标。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和美乡村建设,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源安全、生态保护等,按照压煤村庄搬迁批复意见,切实做好压煤村庄搬迁工作,解放村庄压覆煤炭资源,改善搬迁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工作内容。一是搬迁及补偿范围。明确了压煤村庄搬迁、补偿的范围及安置对象;二是新村安置社区选址及建设。明确了压煤村庄搬迁安置社区选址、建设主体、建设形式等;三是补偿安置及奖励。明确了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和奖励的方式;四是实施步骤。明确了压煤村庄搬迁项目从经批准实施到申请项目验收的工作步骤;五是组织领导。明确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形式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六是工作要求,强调了压煤村庄搬迁工作过程中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工作纪律等工作要求;七是其他事项。明确了其他未尽事宜或个例问题的处理方式。
联系人:田斌
联系电话:0537—3436557
1、《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0号)
2、《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济政发〔2024〕5 号)
《济宁市兖州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22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截至2024年11月21日,经归纳汇总共收集意见建议6条,采纳意见0条。对方案不涉及的及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征集意见不予采纳。区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对《济宁市兖州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