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4-05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环保站,局机关各科室、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我局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2024年3月12日
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依据《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制定济宁市兖州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三管三必须”责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项”创新举措,扎实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指导地方及时妥善科学处置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有效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衔接。在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指南等制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强化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时积极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2.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依法依规依职责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惩戒等协调联动机制,梳理、共享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信息,及时通报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信息,共同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门在应急处置、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污染防治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时,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及时提醒企业并将线索移交相关安全监管部门。
(二)夯实环境安全基础
3.深化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持续推进政府、部门、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2024年底前,修订完善《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应急演练,针对辖区内环境风险隐患特点每年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4.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和“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在人员、装备、技术、作风等多方面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妥善科学处置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三)推进常态化环境风险防控
5.深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6.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危险废物、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突出岁末年初、两会一节、汛期、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健全完善“督导帮扶检查、日常监管执法随机抽查、定期通报问题整改”的闭环式常态化机制,每年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并运用好问题隐患和整改落实“两个清单”,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和动态清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7.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区域交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对适用行政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按照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涉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相关材料要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形。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8.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培训,邀请安全生产专家,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讲解安全生产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统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深入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跟进解读相关安全政策 文件,不断丰富宣传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形成守牢安全底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每年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有效防范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生态环境分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研究制定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落实措施,明确任务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治本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督导。生态环境分局要把生态环境安全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定期、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梳理情况,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三)狠抓问题整改。紧盯问题和隐患的整改,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治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