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24日之前。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88号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三年行动”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nzhousffz@163.com,咨询电话:0537-3412649。
(三)右侧【我要发表意见】线上提交。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2日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2023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3月14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济政办字〔2024〕5号)。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区司法局研究起草了《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5号)。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注重实效、坚持统筹协调,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6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
总体要求。到2025年底,本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任务和分工。18项重点任务共分为六个方面,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通过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加强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质量。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着力纠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促改,以案促提升;持续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规范管理,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凝聚规范执法合力。四是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落实执法责任。五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置,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经费保障,提高执法积极性和时效。六是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各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加强宣传和总结提升,将三年行动任务落实落地。强化考核评估,充分发挥法治督察、执法评议、法治考核作用。2024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
联系人:胡萌
联系电话:341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