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强化减污降碳协调创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先后获得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荣获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兖州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山东省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一是试点推动服务再升级。2023年兖州区分别获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山东省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获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以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制定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创新应用“321+N”即3张清单(企业清单、项目清单、服务清单)、2种服务模式(并联审核、串联审批)、1天送达企业、多科室协同配合的服务模式,打破原有审批流程上的隔阂,推进“一窗受理、一体化审批”,组织有关科室成立试点工作小组,联合联动形成“N”的合力,定期梳理试点工作进度,疏通堵点难点痛点。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及时更新服务指南,努力让服务指南更接地气,共压减审批时限20多个工作日;同时,“两证合一”审批后,及时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动执法实现“全链条”工作模式,从源头上杜绝重申领、轻监管的情形,2023年指导4家企业完成试点工作,同日为企业发放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
济宁市兖州区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统筹谋划,高度重视,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为立区之本,将减污降碳理念纳入顶层设计,深度融入规划建设全过程,将试点工作同无废城市、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协同推进。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积极对上争取,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指导,助力企业做好重点任务举措落实,参加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技术审查,强化政策技术支持,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将试点任务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典范,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合力,为企业申报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23年12月,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山东省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企业。
二是示范创建引领再发展。10月2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济宁市兖州区荣获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继2022年兖州区创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近年来,兖州区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区委区政府主导、区级部门主责、镇街主力、群众主体、社会主动的创建工作体系,对标对表创建指标体系,同步抓好污染防治攻坚、美丽示范、环境短板补齐,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级专项生态治理资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出一条适合兖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三是温情执法能力再提升。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做到依法行政和包容审慎执法融合。一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采取提醒、协商、告知、建议、劝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二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原则,对企业的第一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企业及时改正后,不予处罚,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企业咨询污染治理技术、政策等,因企制宜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帮扶工作,执法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执法监管方式,全力为企业打造一个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三多举措优化监管方式。实现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强化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推行远程监管、预警防控,24小时严密监控企业排污情况。2023年共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383家,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非现场执法占比高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