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2347000/2024-026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司法局 组配分类 风险评估
成文日期 2024-05-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草案)》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5-06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济宁区兖州区司法局于2024年5月6日在区司法局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对区司法局代政府起草的《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草案)》进行研究讨论。

参加论证会的有:区司法局。

专家组成员为:

彭兴利,山东泰开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漆安鲁,山东九州匡正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秦  攀,山东佑秦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陈  彪,区司法局(行业领域专家)

常  胜,区司法局(行业领域专家)

孔甜甜,区司法局(行业领域专家)

赵  玮,区司法局(行业领域专家)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关于草案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会签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草案内容,针对草案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经专家组(共7人,一致同意)举手表决授权,起草单位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归纳形成专家论证报告如下:

一、决策主要内容纲要

《实施方案(草案)》包括总体要求和6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通过加强政治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加强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质量。

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着力纠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促改,以案促提升;持续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规范管理,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执法监管新模式。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凝聚规范执法合力。

四是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落实执法责任。

五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保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置,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经费保障,提高执法积极性和时效。

六是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各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加强宣传和总结提升,将三年行动任务落实落地。强化考核评估,充分发挥法治督察、执法评议、法治考核作用。2024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

二、专家组意见

(一)决策是否易导致社会稳定风险

不易导致

(二)决策是否易导致公共安全风险

不易导致

(三)决策是否易导致生态环境风险

不易导致

(四)决策是否易导致财政金融风险

不易导致

(五)决策是否易导致舆情风险

不易导致

(六)决策是否易导致其他风险

不易导致

三、专家组结论性意见

《济宁市兖州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草案)》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