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306L/2024-057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发改局 组配分类 专家论证
成文日期 2024-05-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草案)》专家论证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5-07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济宁市兖州区发改局、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于2024年5月7日在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B50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对区发改局代政府起草的《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草案)》进行研究讨论。

参加论证会的有:区发改局,区司法局;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成员为:

  ,济宁市兖州区发改局(行业领域专家)

徐仲朴 ,兖州区城市开发房地产服务中心(行业领域专家)

 锐,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农村局(行业领域专家)

刘莉丽, 济宁市兖州区文旅局(行业领域专家)

 飞,济宁市兖州区商务局(行业领域专家)

孔祥阳,山东邦国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丁忠杰,山东正途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 山东华安御桥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区发改局关于草案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会签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草案内容,针对草案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专家组成员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就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对起草单位进行了询问。经专家组(共8人,一致同意)举手表决授权,起草单位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归纳形成专家论证报告如下:

一、草案主要内容纲要

《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草案)》共四部分、35项具体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指导思想。

(二)是目标任务。分阶段提出了到2025年、2027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万辆。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5万辆。

(三)是主要措施。即实施八大行动: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行动,促进产业高端化跃升、绿色化转型、创新型发展;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业数字化水平、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实施设备更新迭代行动,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新能源车辆倍增行动,积极培育领航型产业、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加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实施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行动,大力提升先进产能、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提升新兴产业供给能力;实施资源回收利用行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健全制造强市标准体系、加快关键技术领域标准布局、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推进先进适用标准衔接。

(四)是保障措施。主要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财政政策支持、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金融政策供给、强化要素保障。

二、专家组主要修改意见建议

1.《工作方案(草案)》第2页内容“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81%”建议核实是否有依据,若无依据建议修改。

2.《工作方案(草案)》第5页内容“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7%以上、97.4%以上”建议核实是否有依据,若无依据建议修改。

3.《工作方案(草案)》第13页内容“精准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建议核实是否有依据,若无依据建议修改。

4.《工作方案(草案)》第13-14页内容“除需窗口指导的项目外,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建议核实是否有依据,若无依据建议修改。

5.《工作方案(草案)》第7页“(十四)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支持华勤集团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聚焦轮胎等细分领域”建议修改为“(十四)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支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聚焦细分领域”。

6.《工作方案(草案)》第9页“编制重点设备需求目录和供给目录,组织召开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建议核实是否有依据,若无依据建议修改。

7.《工作方案(草案)》第2页第(一)条“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建立技改项目库,”建议核实是否有依据,若无依据建议修改。

8.《工作方案(草案)》第9页第(二十一)条“每年培育省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2个以上”建议修改为“每年培育省级以上质量标杆2个以上”。

三、专家组结论性意见

   《工作方案(草案)》内容必要、可行、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