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3128401000/2024-033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 组配分类 | 2023年政策评估 |
| 成文日期 | 2024-06-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6-30
15:09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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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东省、济宁市有关指示和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发展,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30日印发《规划》。
《规划》一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二是主要任务:主要围绕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跨越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振兴提质中医药事业、实施深化医改突破工程、攻坚提升基层卫生工作水平、深入实施健康兖州行动、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提升卫生健康数字赋能水平、推动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多措并举;三是保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服务健康济宁的高度,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规划》正式印发后,区卫生健康局通过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采取行动,严格跟踪督导贯彻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为全区卫生健康发展工作提供了整体规划,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更加规范、专业。实施期间没有收到相关部门或个人的投诉,没有诱发任何不稳定因素,实施情况良好。
经调研论证,《规划》制定对健康兖州建设具有积极意义,为使政策更加完善并切实可行,在后期执行过程中,一是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广泛进行宣传推送,提高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二是持续向各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建议,适时完善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补充出台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以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