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济宁市兖州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及动态管理办法(草案)》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3 17: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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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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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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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职责,落实管护措施,保持治理成果,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我局起草了《济宁市兖州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及动态管理办法(草案)》拟作为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发。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有关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88号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电话:0537—341395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zqswjpsk@163.com,咨询电话:0537—3413958。

(三)右侧【我要发表意见】线上提交。




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