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护城河、环河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沿北护城河两岸,东起东御桥路,西至吕公堂街,按照“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理念要求,充分结合现有自然条件栽植乔灌木及地被......
    北护城河、环河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沿北护城河两岸,东起东御桥路,西至吕公堂街,按照“水清、岸绿、景美、河畅”的理念要求,充分结合现有自然条件栽植乔灌木及地被,对河两岸现有护栏修整粉刷改造,局部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园路,完善相关市政设施,结合景观需求增加、维修射树灯、草坪灯及庭院灯等景观装饰灯,努力为广大市民打造一个良好的休闲娱乐游玩的好去处。
    主办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老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对老体育中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满足东城区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老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对老体育中心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满足东城区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主办单位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3、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实施 27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 67.5 万平方米,惠及群众 7707 户。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实施 27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 67.5 万平方米,惠及群众 7707 户。
    主办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及部分主要功能室安装空调,提升改造多媒体和照明系统,改善学生学习及生活环境。
    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及部分主要功能室安装空调,提升改造多媒体和照明系统,改善学生学习及生活环境。
    主办单位 区教育和体育局
  • 5、托育服务扩容增位
    大力推进托育机构建设,全年新增托位 581个,满足群众对 03 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的需求。
    托育服务扩容增位
    大力推进托育机构建设,全年新增托位 581个,满足群众对 03 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的需求。
    主办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 6、有线电视银龄工程
    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农村 65 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约2万户)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服务。
    有线电视银龄工程
    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农村 65 岁以上老年人家庭(约2万户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服务。
    主办单位 区文化和旅游局
  • 7、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 2387 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18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 587个。
    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 2387 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18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 587个。
    主办单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物全覆盖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物全覆盖工程。继续为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全额投保,投保时应由农户缴纳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物全覆盖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物全覆盖工程。继续为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粮食作物小麦、玉米和大豆种植面积全额投保,投保时应由农户缴纳的 20%保费由区财政承担,实现全区三大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面积全覆盖。
    主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 9、全民救助能力提升工程
    (1)实施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继续按照每人每年 2元、每户每年 2 元的标准,为全区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不断健全我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降低群众财产损失。
    全民救助能力提升工程
    (1)实施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继续按照每人每年 2元、每户每年 2 元的标准,为全区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不断健全我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降低群众财产损失。
    主办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 9、全民救助能力提升工程
    (2)实施电梯安全保险项目。继续为全区居民住宅、公众聚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电梯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全民救助能力提升工程
    (2)实施电梯安全保险项目。继续为全区居民住宅、公众聚集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电梯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主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 10、农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
    拆除重建东垛闸、大厂闸、梁庄闸,保障漕河镇、大安镇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农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
    拆除重建东垛闸、大厂闸、梁庄闸,保障漕河镇、大安镇群众生产生活用水。
    主办单位 区水务局
  • 11、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项目
    实施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提升工程,设立长期护理保险社区服务站,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申请、鉴定、结算站式服务,惠及全区 50.41 万参保职工和居民。
    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项目
    实施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提升工程,设立长期护理保险社区服务站,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申请、鉴定、结算站式服务,惠及全区 50.41 万参保职工和居民。
    主办单位 区医疗保障局
  • 12、职工大病医疗补助工程
    已在职在册加入工会组织且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重大疾病在一个保障期内每年因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所花医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参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结算单)报销后自费额累计超过 0.8万元的视自费数额 20%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最高补助 3 万元。
    职工大病医疗补助工程
    已在职在册加入工会组织且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重大疾病在一个保障期内每年因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所花医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参照医疗保障部门医疗结算单)报销后自费额累计超过 0.8万元的视自费数额 20%一次性给予大病医疗补助金,最高补助 3 万元。
    主办单位 区总工会
  • 历年民生实事项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