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和意见;
四、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属于政府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领导信箱只受理通过政府网站反映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对党群部门、部队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在领导信箱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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