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14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SPJ370173001002
实施编码:11370812MB2868524U4370173001002
事项版本:4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社会事务一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同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属地管理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14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出版物许可证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出版物经营许可正本.jpg;出版物经营许可副本.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14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3411070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出版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1年12月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6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明;租赁性质的,需提交产权证明及合法有效租赁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出版物零售)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需要先从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 是 | 无 | 无 |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另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申请材料 | 即时办结 | 资料齐全,受理;资料不齐全,补正;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
审批 | 对提交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并经专家审查,现场勘察 | 2个工作日 | 给出是否同意的意见 |
办结 | 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 | 1个工作日 |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意见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属地管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咨询电话是多少 |
解答 | 0537-3411070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3楼G14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341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