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基本编码:JN370882GA370109042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21584244370109042000
事项版本:4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治安大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 服务对象 | 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扬州南路2号)二楼公安治安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电话:0537-3446274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6年4月国务院第466号令发布,2014年7月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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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由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提出; 2.具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原件 | 1 | 4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由政府部门审核通过的有效证件。 | 是 | 无 | 无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 原件 | 1 | 4 | A4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网上示例样表由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 原件 | 1 | 4 | A4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网上示例样表,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网上示例样表,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进行受理 | 0个工作日 | 受理 |
科室审核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进行审核 | 0个工作日 | 科室审核 |
办结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办结 | 0个工作日 | 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该事项办理地址 |
解答 |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电话:0537-3446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