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助残一件事”专窗B24
基本编码:JN370882CL372096020000
实施编码:1237081249517200684372096020000
事项版本:31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兖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服务对象 | 行政机关,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县级部门 |
| 办理时间 | 每年4月30前,到窗口办理需在工作日时间.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助残一件事”专窗B24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助残一件事”专窗B24 电话:0537-341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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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至少将1名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1名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社保参保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级人社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 医保参保证明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级医保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但信息需要核验、不能当场办结的,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一次性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需补全的材料内容。 | 当场办理 |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书面告知用人单位需补全的材料内容。 |
| 审核认定 | 审核员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5个工作日 | 审核认定书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人数保留小数点几位? |
| 解答 | 保留6位小数。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助残一件事”专窗B24
电话:0537-3410362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