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用电减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1楼B33号供电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12GDZX372099s03001
实施编码:TE370812000G2139387372099s03001
事项版本:20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营销部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实施主体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兖州供电中心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企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1楼B33号供电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永久性用电减容完成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1楼B33号供电窗口 电话:0537-8395166 网址:http://jiyzzwfw.sd.gov.cn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网络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供电营业规则 |
| 制定机关 | 电力工业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用户减容,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日后,根据用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用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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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供电公司辖区内的直供用户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4 | A4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审核单位核发的证照,由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按照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件,由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企业用户申请永久性用电减容 | 当场 | 企业用户申请永久性用电减容受理办结 |
| 审核 | 永久性减少用电容量 | 当场 | 永久性减少用电容量受理完成办结 |
| 办结 | 完成永久性减少用电容量 | 当场 | 永久性减少用电容量完成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永久性用电减容可以到营业厅办理吗 |
| 解答 | 可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1楼B33号供电窗口
电话:0537-8395166
网址:http://jiyzzwfw.sd.gov.cn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