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理记账委托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兖州区财政局四楼431(会计科)

基本编码:JN370882CZ370213112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760Y2370213112000

事项版本:5

  • 基本信息
  • 设定依据
  • 收费情况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行使内容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山东省财政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否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兖州区财政局四楼431(会计科)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无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兖州区财政局四楼431(会计科)
电话:0537-343029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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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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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投诉举报 适情形而定 办结

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pn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0531-86062713、010-68551114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0531-8256700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违反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解答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相关规定有明确规定,也可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兖州区财政局四楼431(会计科)
    电话:0537-343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