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

基本编码:JN370882GS370131001103
实施编码:11370812MB281530XF4370131001103
事项版本:1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服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办理时间: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夏季(5.1-9.30)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10.1-次年4.30)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外资企业登记窗口G46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备案通知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外资企业登记窗口G46 电话:0537-3120887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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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否 | 无 | 无 |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当场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审核 | 对受理材料和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查 | 当场 | 核准或不予核准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是否收费 |
解答 | 否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外资企业登记窗口G46
电话:0537-312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