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宣传教育活动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A座20楼文化和旅游局

基本编码:JN370882WGX372073007000

实施编码:11370812556746529H7372073007000

事项版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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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A座20楼文化和旅游局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无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无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开展宣传活动能够的情况汇报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咨询方式 电话:0537-3412632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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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1997年8月1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2004年5月27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著作权的良好风尚,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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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上级下发通知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上级活动通知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否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准备开展宣传活动 1个工作日 准备开展宣传活动
决定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1个工作日 开展宣传活动
办结 结束活动 1个工作日 办结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宣传教育活动时间
解答 无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341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