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E23号
基本编码:JN370882RS372014010000
实施编码:1137081255522020XE7372014010000
事项版本:49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行政机关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E23号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转报件 |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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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职称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E23号 电话:0537-3428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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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规〔2021〕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公示期结束后,按照规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核准备案,核准备案确认后行文公布、颁发职称证书。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但未经核准公布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当认真审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和个人复查事项,并对评审通过人员材料进行抽查。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40 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其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规定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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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办发〔2018〕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或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条件的设区的市,可向县(市、区)和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下放中、初级评审权。探索在产业优势明显、人才密集度高、创新能力强的地方和行业组建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探索建立片区式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地方间联合评审。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职称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评审结果签证单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评委会会议纪要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评审工作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职称评审 | 对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 根据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通知进行 | 确定通过人员名单 |
| 审核备案 | 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备案 | 30个工作日 | 行文公布职称评审结果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无 |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E23号
电话:0537-3428539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