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
九州方圆办公楼A座19楼
基本编码:JN370882SF370212013002
实施编码:1137081200423479554370212013002
事项版本:16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是否网办 | 否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 办理地点 | 九州方圆办公楼A座19楼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规执业行为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九州方圆办公楼A座19楼 电话:0537-3404546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六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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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审查投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 受理环节1个工作日 | 受理或者不受理 |
| 审查、决定 | 审查投诉是否属实,并出具处理意见 | 15-20个工作日 | 投诉属实的进行处理,不属实的依法驳回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19楼 | 0537-341211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东路 | 0537-341232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某某基层法律服务所的XX行为是否合法 |
| 解答 | 待我们审核材料后,15-2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请您耐心等待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九州方圆办公楼A座19楼
电话:0537-3404546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