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基本编码:JN370882SPJ371043007000
实施编码:11370812MB2868524U4371043007000
事项版本:6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投资项目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同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联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兖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537—3411062 电子邮箱:yzqspjtzk@163.com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财政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人防〔2010〕28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监督责任。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备案材料报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原件 | 2 | 纸质 | A4纸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 复印件 | 2 | 纸质 | A4纸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复印件 | 2 | 纸质 | A4纸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施工单位签署的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 复印件 | 2 | 纸质 | A4纸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成果(含防空地下室竣工测量成果) | 原件 | 2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 是 | 无 | 无 |
施工单位出具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其他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 是 | 无 | 无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窗口受理 | 0个工作日 | 进入审批环节 |
审查 | 审批材料 | 0个工作日 | 进入办结环节 |
决定 | 办结完成 | 0个工作日 | 准予备案 |
制证发证 | 制证发证 | 0个工作日 | 制证发证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兖州区司法局 | 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兖州区人民法院 | 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无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3楼G09-G11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电话:0537—3411062
电子邮箱:yzqspjt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