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基本编码:JN370882TYJR371024005000

实施编码:11370812MB2851722N2371024005000

事项版本: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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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退出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资格的批准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439号
电话:0531-88569258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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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中央军委
发布令号(文号) 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2019年3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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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省政府令第299号
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2016年4月省政府令第299号)第十六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残疾原因需要长年医疗处置的; 2、独自一人生活且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分散安置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入院程序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退出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资格的批准 10个工作日 省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处审核,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通知省泰安荣军医院派人为申请人查体、了解情况并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处作出书面汇报

流程图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入院条件
解答 1、因残疾原因需要长年医疗处置的; 2、独自一人生活且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分散安置的。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439号
    电话:0531-8856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