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合并、分立等档案管理权发生变化的登记备案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A区
基本编码:JN370882DA371075002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432766Y4371075002000
事项版本:4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区档案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档案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A区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该事项未列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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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档案管理权变更备案审查意见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99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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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邮件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档案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档案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6年12月通过,2004年4月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合并、分立等使档案管理权发生变化的,应当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发生争议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合并、分立等使档案管理权发生了变化。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档案全宗介绍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 受理一日 | 符合要求予以办理,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
审查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审查两日 | 形成审核报告,送达申请单位 |
决定 | 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不通过的说明理由 | 决定一日 | 形成审核报告,送达申请单位 |
办结 | 作出书面 | 办结一日 | 形成审核报告,送达申请单位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单位档案管理权限存在争议的如何处理? |
解答 | 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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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99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