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08:55:12

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兖州区胜利东路1号,联系电话:0537—3446030、0537—3446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从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及时回应关切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开质量,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政务运行环境。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依托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兖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政府信息。2024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0余条。其中通过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9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7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全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按时办结15件,4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分局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公安分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制定了《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将保密审查与信息发布等程序紧密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变化,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梳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落实信息发布数据审核规程,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适应融媒体发展新趋势新要求,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渠道加以推广应用,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受众面,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自查和常态考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认真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二是持续优化信息审核流程、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发布内容从事实准确性、语言规范性、保密安全性等多维度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全局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推广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是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在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方面存在不足。

202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质效,增强信息的实用性和及时性,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并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同时扩大信息传播的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公安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多渠道搭建政务公开交流平台,畅通政务公开路径,拓宽政务公开广度,结合分局微信公众号,深化公开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更多维度推送政务公开信息,助力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化建设。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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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图解】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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