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镇未雨绸缪防大汛
发布日期: 2009-06-04 09:46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大安镇深入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十六字方针,保持清醒的认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把困难估计充分,把准备工作做扎实,确保全镇安全度汛。

    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度。按管区成立了9大防汛指挥部,各管区书记为本辖区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强化防汛组织管理,抓紧建立机构健全、管理有序、运转高效、程序规范的防汛工作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对各类防洪工程,按照相应管理权限,决不允许出现死角。对预测预报、调度方案、抢险措施等技术性问题,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专长,提高防汛指挥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级各单位按照防汛责任范围,组织力量对所有度汛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抓好龙湾店大转弯险工段、高庙险工段、龙湾店泗河大闸、汉马河谷村段和洸府河及支流的防汛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病险工程进行分类排队和登记造册,逐项整修加固。

    组织好防汛队伍和物料。坚持群防和专防相结合。要求各防汛单位组织人员于6月初到泗河河堤认工,定位定岗,明确任务,备土备料,加强堤防的巡查和维修。适时搞好防汛抢险的培训和实战演习,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管区、村按照防汛实际需要,就地取材,做好群众的号料工作,并划价登记造册。防汛物料、物料存放点、物料联系人、防汛车辆、驾驶员名单、车辆联系人都于6月10日前落实到位,保证做到抢险物资有人管,关键时刻能够拿得出、用得上。

    严肃工作纪律。汛期凡有防汛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准发生空岗、空位和失控现象。明确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服从上级防汛抗洪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各行其是。对违反防汛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防汛指挥部及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孔海生  王永成  李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