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5-01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15-03-25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兖州区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已失效) | ||
| 发文字号 | 兖政办发〔2015〕3号 | 有效性 | 失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区城区扬尘渣土处置运输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兖州区城区建筑渣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区扬尘渣土处置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负责制定城区扬尘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的有关文件;
(四)负责对全区城区扬尘渣土处置运输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扬尘渣土处置运输有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勇 副区长
副组长:任树章 区政府党组成员
邵继臻 区公安局局长
周生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颜景军 区委区政府督查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健民 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胡佳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文峰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勇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张东升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洪章 区规划局局长
王金海 区公路局党总支书记
吴 健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天祥 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 纯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长亮 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永明 龙桥街道办事处政协工作室副主任
李化军 新兖镇纪委书记
吴新文 大安镇党委委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超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任树章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宁、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蒋宁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健伟、区公路局党总支书记王金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吴健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手续办理组、现场管理组、执法检查组、督导宣传组、综合协调组。
(一)手续办理组
组 长:张健伟
成 员:施 涛 冯 超
责任分工:负责建筑渣土处置数量的核查;负责《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处置证》的核发;确定渣土运输路线、时段;实行“八统一两规范”管理;安排指定渣土倾倒消纳场所。
(二)现场管理组
组 长:荀洪谦
成 员:周 强 李宁华 许海军
责任分工:把渣土清运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未取得渣土运输许可证的,不许开工开挖;严禁没有资质的车辆进入工地进行清运;对各建筑工地、市政工地、绿化工地和拆迁工地进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主要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必要的冲洗设施;对工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三)执法检查组
组 长:吴 健
成 员:张健伟(执法四人,执法车一辆)
周贯一(交通四人,执法车一辆)
冯 超(交警四人,执法车一辆)
责任分工: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违规处置建筑渣土的车辆进行查处;对超限超载运输等违规行为进行稽查;对渣土运输车辆GPS进行管理;紧急情况和集中行动时要随叫随到。
(四)督导宣传组
组 长:李 响
成 员:李传坤 吴立龙 王文峰
责任分工: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专业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建筑工地的渣土处置手续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违章违法情况进行曝光;对工作中不配合、不履责的部门进行督查问责。
(五)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金海
成 员:王世锋 张艳玲 张学良 李晓芳
责任分工:接收市区文电指示;办理好相关手续;安排好各种会议;统计好各专业组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做好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