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5-127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15-06-29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兖州区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兖政办字〔2015〕2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兖州区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兖州区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长效机制,提高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60号)要求,结合兖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逐步健全“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长效机制。以兖州区户籍人口数为基础,每两年一个周期,全区35—64岁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率达到80%以上。加强健康教育和随访,“两癌”健康教育覆盖率、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被检人群中高危患者追访率不低于95%、早诊早治率不低于75%。
二、主要内容
(一)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1、检查人群。全区满35周岁不足65周岁的城乡户籍妇女,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每两年享受免费检查一次。
2、检查原则。
(1)检查免费原则。乳腺癌筛查包括临床检查、超声检查和钼靶X线检查,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人乳头瘤病毒检测、液基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和病理学检查等。自愿接受“两癌”检查的城乡适龄妇女不承担规定项目的检查费用。
(2)知情同意原则。在适龄妇女本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开展“两癌”免费检查。
(3)规范服务原则。参与“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规范做好临床检查、样本采集、递送,疑似病例召回、确诊和随访等。
(4)结果保密原则。尊重被检查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检查或确诊结果。
3、检查内容。
(1)乳腺癌检查内容。
①乳腺临床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视诊、触诊。
②乳腺彩超检查:接受乳腺临床检查的妇女同时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③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钼靶X线检查。
(2)宫颈癌检查内容。
①妇科检查:妇女妇科、盆腔检查。
②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组织采样和检测。
③液基细胞学(TCT)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的,进行液基细胞学检查。
④阴道镜检查:对TCT检查结果为阳性的,进行阴道镜检查。
⑤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阳性或高度可疑的,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质量控制。根据《济宁市城乡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技术方案》要求,统一培训从事“两癌”检查的技术人员,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实施质量控制,复核检查结果,不断改进和提高筛查水平。
(三)信息管理。定点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及时将“两癌”检查、诊断的信息完整录入并上传至济宁市“两癌”检查信息系统,实现“两癌”检查的网络化管理、质量控制及信息上报。相关数据经审核、统计和汇总后,报济宁市妇幼保健院。对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追访工作,督促其及时诊断、治疗。
三、机构设置
(一)定点检查机构及负责的检查项目。
1、“两癌”免费筛查定点检查机构。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全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初筛工作,为全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主要定点检查机构。定点检查机构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从事“两癌”检查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市、区两级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做好检查信息的收集、统计、网上信息录入上报等工作;可结合各镇街、部门和有关单位实际,采取组织适龄妇女到定点检查机构或深入村居检查等方式。
2、定点检查机构负责的检查项目。
(1)乳腺癌检查: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检查。
(2)宫颈癌检查内容:妇科检查、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液基细胞学(TCT)检查。
(二)定点诊断机构及负责的检查项目。
区人民医院:负责乳腺癌筛查的钼靶X线检查。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宫颈癌筛查的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
四、经费管理
(一)经费标准。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经费标准140元/人(乳腺癌人均73元,宫颈癌人均67元)。
(二)经费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全区城乡户籍适龄妇女数,将筛查资金列入预算。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确定的检查人数,每半年将筛查经费拨付至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将筛查经费列入业务收入,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全区城乡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的体系建设、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将辖区户籍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率纳入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指标。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区“两癌”免费筛查的技术指导、可疑病例追踪随访及检查随访结果信息录入;协助区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质量控制、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做好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各定点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负责“两癌”检查和诊断、信息录入,协助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好可疑病例追踪随访和阳性患者追访。各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追访工作。
(二)财政部门。根据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济宁市城乡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财社﹝2015﹞20号),按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确定的检查人数,结算“两癌”检查经费。开展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三)妇联。配合做好“两癌”检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推动妇儿工委将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纳入兖州区妇女发展规划,并作为重要指标督导评估。
(四)镇街、村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两癌”检查的具体组织、动员、实施工作,做好适龄妇女调查登记和管理。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的宣传、组织等工作。村(居)委会负责配合定点检查机构,统筹安排检查时间、检查场所,组织适龄妇女有序接受检查,协助做好疑似和确诊患者的追访。
2012年6月6日发布的《兖州市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工作实施方案》(兖政办字〔2012〕57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