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7-131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17-06-09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字〔2017〕28号 | 有效性 | 失效 |
鼓楼、龙桥、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日
济宁市兖州区开展城区农贸市场
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创城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区农贸市场环境,提升文明形象,根据《济宁市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以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重点,坚持“主攻弱项、突破难点、同步提升”的工作思路,按照街道属地管理和区直部门管理责任同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改善市场整体环境,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城氛围,切实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反复发生、久督未改、难以突破、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实现市场划行归市合理,经营户持证亮照,环境卫生整洁有序,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投诉机制健全,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标准,经营业户文明素质增强,确保圆满完成城区农贸市场创城各项任务目标。
二、整治范围
息马地农贸市场、东关农贸市场、兴隆农贸市场、五里庄农贸市场、鼓楼农贸市场。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宣传氛围集中整治。在农贸市场每个出入口设置1幅“文明出行”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语,设置1处“文明出行”提示牌。市场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显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并利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宣传“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和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公益广告以及自行制作的公益广告,做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公益广告设置要整洁、美观、安全,管理维护及时。(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二)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城区农贸市场要指定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对市场内外全天候保洁,对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下的市场,同时在岗保洁人员不少于5人;对面积10000平方米至30000平方米(含)的市场,同时在岗保洁人员不少于10人;保洁人员每天早上7时之前必须对农贸市场清扫一遍,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要配备足够的有盖垃圾容器,垃圾容器及周围地面应无污物、无积尘、无乱贴乱画,污染、破损的垃圾容器要及时清洗、更换,做到垃圾容器摆放整齐、外部整洁;明确1—2名市场公厕保洁人员每半小时清扫一次,统一工作服及工作牌,做到地面无污水、无污泥、无便纸;针对公厕异味大问题,要对所有公厕加大水箱冲刷和化粪池抽吸频次,投放除臭球,点蚊香,安装电子飘香器,喷洒空气清新剂,开启通风系统,加装排风扇,对敞口马槽式公厕进行蹲便器安装封堵等;针对水嘴无水、锈迹斑斑、设施损坏严重问题,对所有公厕水嘴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更换维修,安装手纸盒,配备洗手液,对生锈管网等部位进行更换或除锈刷银粉处理,确保公厕设施完好率100%。落实经营业户门(摊)前三包制度,对蔬菜、水果经营业户摊点内外烂菜叶、瓜果皮等进行及时清扫、清理;水产区排水设施健全、排水通畅,业户内部宰杀遗留的鱼鳞、鱼内脏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并用清水冲洗操作台面,无污水横流现象;活禽经营店铺须设置封闭或相对封闭的活禽展销室、宰杀处置室和销售交易厅,配置流水冲刷、污水处置设施和保洁专用设备。闲置区域要指定人员定期打扫,不留死角。(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三)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严格检查进入农贸市场的商品质量,保证市场内经营户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无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督促文明经商;统一规划亮证亮照位置,严查商户亮照情况,所有需亮照经营的业户必须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悬挂在指定的显著位置,确保城区农贸市场内亮证亮照率达到100%;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服务站运行,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站维权投诉电话、消费投诉渠道和投诉流程,及时受理和解决农贸市场的消费投诉,做好投诉记录,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投诉。(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采取定人定岗、高峰守点与徒步巡查相结合、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等措施,按照职责权限,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出入口、内部及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市场外溢、流动商贩,并对长期占用公共道路进行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打击,确保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整洁,无违章设摊现象。经营摊点应规范经营,无跨门头营业现象,保持整洁卫生,不影响周围环境。(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五)开展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规范市场停车秩序,划线停车,禁止一切车辆在市场门口、周边道路乱停乱放;对店铺及商贩车辆长期占用道路的行为进行坚决清理;在市场出入口统一设置醒目标志牌,提醒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早上7时30分之后所有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市场。(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
(六)开展物防、技防、人防、消防集中整治。城区农贸市场要设置传达室、警卫室、监控室,重要位置实现高清监控全覆盖,根据市场规模大小,配备5—10名安保人员,每20分钟对市场巡逻一次、记录一次;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应符合规范要求,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的压力应达到要求,电气线路无老化和电线裸露在外的现象,各个出口无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堵塞安全出口和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清除消防通道内的货物、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并上墙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消防大队)
(七)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经营鲜猪肉的,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品质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全面做好市场内蚊蝇消杀工作。(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卫生计生局)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1日—3日)。鼓楼、龙桥、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进行动员发动,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问题台帐和销号制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城区农贸市场经营业户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中来。
(二)集中整治、攻坚克难阶段(2017年6月4日—10日)。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突出重点市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整治项目,集中优势兵力,抓紧时间,加快节奏,全面完成城区农贸市场创城工作任务。6月5日前,按照规定全部配齐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垃圾死角清除完毕,有效解决宣传氛围不浓,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乱,公厕卫生差,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不健全,消费维权运行不畅,亮证亮照率不高,食品安全等问题。
(三)巩固提高、常态长效阶段(2017年6月11日—30日)。鼓楼、龙桥、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城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创城长效机制,提升农贸市场整体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济宁市兖州区城区农贸市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做好指导、调度、督促、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好各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要落实牵头责任,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攻坚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行业监督管理,参与联合督导检查、评比、打分、排名、通报;明确每个城区农贸市场的区级、街道、区直责任部门包保领导,将责任压实到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市场开办单位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为确保整治效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农贸市场创城进行督导检查。第二阶段整治结束后,邀请区创城办参与,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城区农贸市场开展第一次督导检查,并对检查得分进行排名,督导结果将作为督查问责的重要依据,对检查得分排名情况和问题突出的市场通过兖州电视台、今日兖州向社会曝光,并挂牌督办。对在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失分的、在第三方模拟测评失分的或连续两次联合督导检查排名最后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每周四下午将整改情况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城区农贸市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济宁市兖州区城区农贸市场名单
附件1
济宁市兖州区城区农贸市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唐 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召 集 人:武云飞 (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 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刘学民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副局长)
胡志平 (区国际贸易促进会会长)
朱玉顺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善春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洪松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郭海深 (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吴 健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 冬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金 波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 磊 (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蒋怀鲁 (龙桥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济宁市兖州区城区农贸市场名单
序号 | 名 称 | 牵头部门 | 所在街道 | 市场类别 |
1 | 息马地农贸市场 | 区商务局 | 鼓楼街道 | 重点整治农贸市场 |
2 | 东关农贸市场 | 区商务局 | 酒仙桥街道 | 重点整治农贸市场 |
3 | 兴隆农贸市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鼓楼街道 | 重点农贸市场 |
4 | 五里庄农贸市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龙桥街道 | 重点农贸市场 |
5 | 鼓楼农贸市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鼓楼街道 | 其他农贸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