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18-077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5-14 废止日期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兖州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办字〔2018〕28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兖州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07 11:38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保护和修复地下水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济宁市兖州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组长:王学虎 副区长、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士坤 区水利局局长
      钟 富 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程永林 区发改局副局长
      付广建 区经信局主任科员
      张 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倪庆春 区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武同华 区农业局副局长
      蔡庆雨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明春 区住建局副局长
      庞国伟 区林业局副局长
      王兴明 区规划局副局长
      王小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元义 新兖镇人大主席
      高长青 颜店镇副镇长
      郭宗贵 新驿镇人大主席
      张东玲 小孟镇副镇长
      左广祥 漕河镇副镇长
      郭延营 大安镇副镇长
      谢永明 龙桥街道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邱元军 鼓楼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广州 酒仙桥街道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 建 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中逊 兖州区自来水有限公司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张士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照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的突出问题。组织领导、监督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确保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超采区治理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区水利局:负责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调度,地下水超采区国家试点县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三条红线”,组织做好跨区域调水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指导开展水权水市场、农业水价、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做好区级地下水位监测平台建设。
  区发改局: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工业节水工作。
  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做好资金使用监管。
  区国土局:配合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监测工作。
  区农业局:配合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国家试点县申报工作;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施水肥一体化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日常管理,推进地表水水源地建设和供水水厂建设,置换地下水源,逐步关停超采区范围内的公共供水水源井。
  区规划局:负责做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配合做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
  区林业局:负责实施生态林建设,涵养地下水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水利局做好封停自备井工作。
  (三)各镇街职责
  负责做好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压减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加大投入,多渠道、多元化筹措资金,保障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三、建立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责任部门全体会议,研究决策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各镇街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镇街通报。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