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9-11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19-09-25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兖州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字〔2019〕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济宁市养大管理条例》于2018年12月27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予以批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实施《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好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区政府确定成立济宁市兖州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张修斌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牛 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昊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美荣 区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
韩春渠 区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宣 浩 区教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尹 锋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牛 娟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徐彦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尚晓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志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区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 博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龚 强 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孟宪伟 区疾控中心主任
王善春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涛 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广州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翔 鼓楼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 健 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肖瑞林 新兖镇二级主任科员
徐安胜 大安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牛强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城(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研究制定养犬管理政策规定和重要事项;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