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56746529H/2020-214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中宣发〔2017〕26号)和《山东省戏曲进校园实施方案》(鲁宣发〔2018〕19号)、《济宁市戏曲进校园实施意见》(济宣发〔2018〕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戏曲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广大青少年审美素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2020年我区将继续开展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增强中华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汇聚我区戏曲艺术优质资源,加强戏曲通识普及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素养、深厚的民族感情,引领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戏曲艺术传承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演出场次
2020年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以兖州区山东梆子剧团为主,全年开展演出不少于20场。
(二)演出内容
要高度重视戏曲进校园演出内容和演出质量,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审定的各县区戏曲进校园剧(节)目目录开展演出,精选艺术水准高超的演职员进校园演出,确保演出质量。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科学安排演出时间,切实注重演出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戏曲进校园工作是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开展好戏曲进校园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紧密协同配合,扎实有效推进活动开展。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及时将人员名单报区文化和旅游局社会文化和艺术科。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3412632,邮箱:yzswgxj@163.com。
(二)加强资金保障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戏曲进校园的工作要求,要加强资金统筹,结合兖州工作实际,区财政按照每场活动费用5000元的标准,依据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的年度活动计划据实拨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区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安全制度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建立健全戏曲进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在组织学生观看演出过程中,学校、院团和场馆各方面要认真做好安全预案,严格操作程序,保证活动平安顺利实施和学生的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切实抓好戏曲进校园工作的新闻宣传,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戏曲艺术,积极宣传推广戏曲进校园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让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戏曲进校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注重实效
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紧密围绕青少年学生的需求和兴趣,以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戏曲知识,学唱经典曲目,达到传承和弘扬的目的,确保活动产生实效。
(六)加强督导评价
戏曲进校园工作是济宁市对兖州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要适时组织督导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电话调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剧团戏曲演出工作、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文化建设综合评价考核内容,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