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20-22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1-09 废止日期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关于杨家河等19条县级及以下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20〕18号 有效性 废止
关于杨家河等19条县级及以下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1-09 00:00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杨家河等19条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请示》(兖水[2020]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杨家河、汉马河、黄狼沟、大安沟、蓼沟河、宁阳沟、洸河、小泥河、罗河、府河、大马沟、赵王河(小孟)、大安河、谭村河、下源沟、引泗干渠、中源沟、赵王河、朝阳河等19条辖区内县级及以下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

二、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是加强河流岸线管理保护,依法规范涉河流开发建设活动和实现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利用的重要依据。请你局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2020年年底前将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纳入兖州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要认真做好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规划实施相关措施,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分区用途管控。

三、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将其作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涉河流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工作,合理利用河流水域岸线,不断加大河流管理保护力度,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和实现河流永续利用。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字解读】关于《济兖政字〔2020〕18号 关于杨家河等19条县级及以下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批复》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