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488XZZFJ/2020-178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指挥部文件
济兖城防字〔2020〕2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2020年城市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2020年城市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指挥部
2020年4月30日
济宁市兖州区2020年城市防汛工作
实 施 方 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推动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顺利验收,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切实的安全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制订2020年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
今年我区城市防汛的总体目标是:客水不进城,内涝不成灾,城市不受淹,受灾不伤人,城市道路遇短时间强降雨能够及时排除积水,不发生大范围交通中断。总体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做好思想、组织、物资等各项城市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城市度汛安全。
二、任务分工
各城防指成员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排水防涝行政责任人,及时调整城市防汛组成人员,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做到早计划早准备,重点地段和构筑物实行分段包干,坚持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城市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上述总体目标要求,今年城市防汛工作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各镇街办:制定辖区内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料;做好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和便民疏导点、各类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地下停车场和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汛安全。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系统内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料;对城区南护城河、府河、北护城河、西护城河、铁路边沟、潭村河、大安河等主要防洪排涝河道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拆除沿河违章搭建的阻水建(构)筑物,清除一切阻水障碍确保泄洪畅通。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河道护坡进行维修加固并做好河道闸坝等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对城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排水泵站等城市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淤堵的排水管道和雨水井。去年汛期易发生积水的积水点,今年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汛期安全隐患,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应对短时强降雨的强排措施;对城市内各类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产权单位及时更换或维修加固,确保度汛安全。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系统内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料;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检查,重点做好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等设施的加固和深基坑、施工堆土、临时公棚等周边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住宅小区、直管公房汛期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汛期加大设施和线路的检查维护频次,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区人防办:负责汛期人防工程安全。
4、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区防汛工作,承担重大水灾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及特大防汛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5、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落实重点防汛抗洪工程资金和调配防汛抢险物资。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应急局依据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下达的动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储备救灾物资;负责协调防汛期间煤电油供应。
6、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含山东东山古城煤矿:):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增加相关救灾物资的应急生产,负责指导城区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煤矿雨季防洪安全,制定雨季防洪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7、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城区各学校的安全度汛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做好校内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维护。确保各项防汛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学生安全防汛知识教育,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防汛演练,一旦出现大的汛情,能够确保全体师生安全及时疏散。
8、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城市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抢险救灾道路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等运输车辆畅通。
9、区民政局:负责组织领导灾民的生活救助,作好灾民的生活安置。
10、区财政局:负责城区防汛经费、抗洪抢险资金的安排和筹措工作。
1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查处影响防洪安全的矿山私挖滥采行为和地质灾害的防治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清除河道泄洪区内的阻水林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办理砍伐林木和林区土方采挖审批工作。
12、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影响泄洪的障碍物和设施。负责所管辖桥梁泵站的及时排水。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13、区城乡水务局:负责指导水灾防治体系建设,承担汛情检测预警工作,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发布汛情,组织编制所管辖的重要河道的防御洪水方案,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汛期负责组织河道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抢早抢小,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
14、区商务局:负责督导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区域的防汛工作,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受灾群众的食品供应等生活保障工作。
15、区文旅局、融媒体中心:指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紧急情况下天气公告、汛情通报、新闻报道,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宣传工作,及时报道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防灾抗灾知识。
16、区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等工作。灾害发生时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灾民医疗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置,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7、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汛期和洪涝灾害发生时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保持物价稳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18、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雨情信息资料。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区防指提供气象信息。
19、济宁供电公司兖州供电部:负责防汛期间电力供应和供电系统的防洪安全工作。尤其是抢险现场的电力供应。
20、传输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电信系统、移动通信系统及其它通讯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保证防汛信息及时、准确、优先传递。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为抗洪抢险现场提供临时通讯。特殊时期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21、兖州火车站、济宁交运集团兖州汽车站:保障汛期期间铁路、公交运输安全,防控物资及时运送。制定火车站、客运站人员疏散应急措施和避难点。
22、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突击性任务。
三、保障措施
城市防汛工作要坚持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城区各有关镇办、部门、单位要按照区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突出重点,提前防范,做到人力、物资、设备、任务、责任、措施六落实,确保城市汛期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城市防汛相关法律法规克服侥幸心理及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广大市民的防汛意识,充分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参与城市防汛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城市防汛指挥机构和组成人员,安排汛期值班带班制度;要根据2020年城市防汛物资分配任务的要求,落实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要健全防汛责任制,把防汛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负责人要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城市防汛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防汛紧急时刻,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一线,果断处置防洪抢险中出现的问题。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城市防汛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关系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参加城市防汛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动员全城居民积极投身城市防汛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树立城市防汛一盘棋的思想,服从指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任务分工一览表
附件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防汛任务分工一览表
类别 | 治理防护 部位 | 整治任务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府河 | 黑风口至府河与铁路边沟交汇处 | 检修闸口及河道护坡,清理河内漂浮物、淤泥、垃圾,确保安全度汛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 鼓楼、龙桥街道办事处 | 高 斌 | ||
南护城河 | 东御桥路至西护城河 | 清理河内漂浮物、垃圾、杂草,确保安全度汛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 鼓楼街道办事处 | 高 斌 | ||
大安河 | 府河至北环城路 | 清理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确保泄洪通畅,景观良好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 新兖镇 | 徐元义 | ||
北护城河 | 泗河至西顺河路 | 维修水坝闸门,确保良好运转。清理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定期换水,确保泄洪通畅,景观良好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 鼓楼街道办事处 | 高 斌 | ||
西护城河 | 北护城河路至 九州路 | 维修各拦水坝闸门,确保良好运转。清理河内杂物、垃圾,确保河道畅通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 鼓楼街道办事处 | 高 斌 | ||
九州路至南护城河路 | 清理河道垃圾和河面漂浮物,确保泄洪通畅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确保行洪安全 | 鼓楼、龙桥街道办事处、新兖镇 | 高 斌 黄 健徐元义 | ||
西护城河与南护城河路交汇处至大禹路 | 实施清淤,确保暗渠畅通,行洪安全 | 新兖镇 | 徐元义 | |
类别 | 治理防护部位 | 整治任务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铁路边沟 | 北关立交桥至府河与铁路边沟交汇处 | 清理河内漂浮物、垃圾、杂草, 确保过水畅通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北关立交桥至西顺河立交桥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确保行洪安全 | 鼓楼街道办事处 | 高 斌 | |
西顺河立交桥至府河与铁路边沟交汇处 | 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 确保行洪安全 | 龙桥街道办事处 | 黄 健 | |
府河与铁路边沟交汇处至王鲁立交桥 | 清理河内漂浮物、垃圾、杂草, 确保过水畅通 | 龙桥街道办事处 、新兖镇 | 黄 健徐元义 | |
王鲁立交桥以下河段 | ||||
城市主次干道排水 | 主次干道、排水管沟、检查井、雨水井等排水设施 | 清淤、疏浚、防汛设施养护, 确保汛期不积水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城市立交桥 | 牛王立交桥 | 清淤、疏浚、防汛设施养护, 确保汛期不积水 | 交通运输局 | 孙 笋 |
北关、旧关、东御桥、西顺河、荆州路、胜利路、九州路东、西立交桥及天仙庙桥等桥涵 | 清淤、疏浚、防汛设施养护, 确保汛期不积水 | 市政工程处 | 徐铁军 | |
505立交桥、王鲁立交桥 | 清淤、疏浚、防汛设施养护, 确保汛期不积水 | 区公路局 | 王世良 | |
城区居住区、小街巷 | 按“辖区负责”的原则,动员各村、居委会进行部署、组织疏通完善,确保安全度汛。 | 鼓楼、龙桥、酒仙桥街道办事处、新兖镇 | 黄 健孙楷 | |
各单位内部排水设施 | 城区各单位内部的排水设施(包括厂区、办公区、职工宿舍区),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疏通 | 由各单位负责 | 各单位负责人 | |
直管公房、住宅小区、建筑工地 | 定期对直管公房住宅小区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区住建局 | 邹红 | |
校舍危房 | 定期对校舍危房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区教育体育局 | 孔凡涛 | |
西护城河和府河等城区以外的河段 | 清除淤积物,疏通河道,按河道宽度改造便桥涵洞 | 新兖镇督促辖区各企业、村委会负责实施 | 徐元义 | |
城区人防工程 | 及时检修,确保人防工程不受雨水袭击和雨水回灌 | 区住建局 | 邹 红 | |